释义 |
当消费者发现购买的物品不是最低价时可以通过低价物品发票,像承诺差价补偿的企业要求补偿。这是一种吸引人消费的方法,也是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营销手段。随着市场的竞争的激励成为一种常见的促销方法。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承诺降价补差价是开发商的营销手段而已,主动补差价是开发商欲取信于潜在客户。差价补偿时间是在付款后的15天内,15天后的客户是无法进行差价补偿的。差价补偿的前提是消费者须提供在其他卖场该商品“低价”的发票证明,并符合一系列规章才能获得差价补偿。出“差价补偿”的初衷是好的,但多数消费者对这些条款并不知情,具体实施起来有困难,消费者不可能为了获取差价补偿而再买同样的一款产品。 法律依据: 《消费者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章的,依照其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