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十级工伤赔偿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赔偿金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653元、最低为24330.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十级伤残赔偿内容: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等于上年度城市(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乘20年乘伤残赔偿指数0.1; 2、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等于(当地标准)元乘住院天数; 4、营养费赔偿金额等于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5、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除以365日)乘误工天数; 6、陪护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人的原收入乘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乘陪护时间; 7、交通费赔偿金额等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综上所述,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