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构成侵占罪? |
释义 | 大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罪,其构成要件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本件申请人并未将被盗汇的银行汇款单交给大陆人头代为保管,而系该人头利用原来有效的银行汇款单擅自加以变造的,不符合侵占罪中「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要件,自难以侵占罪追诉。 一、不当得利不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其具有如下特征: (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根据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时间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他人的埋藏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不当得利如何转化为侵占罪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不同: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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