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什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不予处罚,未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十四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无独有偶,在民众违反行政规定时,对未满十四的儿童也免除行政处罚,而十四至十八岁的孩童也会有相关规定,另外,孩子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接下来,希望对您了解不予行政处罚年龄会有些帮助,行政处罚法中是以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不予处罚,法律解释中对于他们的心智以及生理都还未发育成熟,并且对于很多行为都没有承担这一行为后果的能力。虽然能够避免行政处罚,但是其监护人会受到教育,并且对于被监护人的管教需要合法妥当,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具有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简而言之,就是能够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不执行处罚,16周岁以上的,可以行政处罚。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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