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 |
释义 |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法定保证期间:1、若担保方式连带保证,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通常都可以应适用法定保证期间6个月。当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债主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此时,连带保证的保证就是6个月,不会中断、中止,时间过了就过了,债主不能再向担保人追债。2、若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又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定保证期间也是6个月。但稍有不同的是,此种保证方式下,债主未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债务人或申请仲裁,又没有向债务人追债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3、若当事人既无还款日期也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自债主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法律依据: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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