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首付的债务婚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婚前首付婚后债务的处理是:对于之后的债务一般由取得房子的人继续偿还,同时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子债务,由取得房子的人给与另一方补偿。或者双方也可以约定债务由谁继续偿还。 一、离婚后房贷未还清怎么办 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二、结婚之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而婚前房子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但是如果只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房贷没还完怎么分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贷款没还清,那要先区分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那没还贷部分就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那没还清的贷款作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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