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构成《刑法》上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行为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最高刑期至七年。在判处前述刑期时,应一并处以罚金。其他的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也同身份证之规定一致,被伪造、变造、买卖时予以一样的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