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质权登记编号: 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登记事项 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万元/万股 申报事项被担保债权数额万元 申请人声明 出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工商登记机关对公司股东股权的控制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一经质押,登记机关将对该股权立即锁定,不能转让,因此也不可能进行交易。二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是法定变更事项,可以不在登记机关履行变更登记程序。关于如何确认该公司股权是否真的在质押的问题比较简单,要求质押方提供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出质登记核准通知书》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