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影响。如果不处置会有影响,处置了就不会了。违章如果不处置,便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无缘。因为身份证记录在公安车管系统中,在办现申领驾驶证的业务中,只要是将身份证号输入计算机,就会显示有违法记录未消除。因此,不论多长时间,只要是违法行为不处置,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都得先将此次违法记录清除。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举措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章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