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分割? |
释义 | 男方在婚前买房,婚后个人偿还贷款则为个人财产,女方不能分割。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女方可分割部分。如婚后所得已约定归各自所有,则该房屋仍为男方个人财产。一、根据情况处理:如果男方在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使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二、如果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个人工资)还贷款,则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款的部分。但如果双方就婚后所得进行了约定,例如归各自所有,则房屋在离婚时仍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不能要求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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