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一般最迟六十天内出结果。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如下: 1、审理时限短; 2、专业化高; 3、是一种准司法; 4、是一种介于行政与司法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5、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且一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一般最迟六十天内出结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