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黑龙江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是黑龙江省公安厅为了方便百姓而推出的服务,在原有户政、出入境、交警等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