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多久恢复征信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多久恢复征信 1、强制执行五年后恢复征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强制执行结束后,不良的信用记录就会终止,不良的信用记录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 2、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二、失信名单多久能消除 失信名单多久能消除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2、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3、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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