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复婚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民政局复婚需要带的材料是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双方之前离婚后拿到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民政局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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