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缴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管是劳务所得,还是其他所得,只要达到了纳税的标准,就应该纳税。 劳务费扣税计算方法:应纳税款=劳务收入乘以(1-20%)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等于收入减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等于收入乘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等于应纳税所得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综上所述,个人劳务费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与工资薪金不同。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