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条件为: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一、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行为人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3、行为人存在故意;4、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被拐卖的儿童不进行解救。《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判刑多久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妨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未造成被绑架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和死亡,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悔改态度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中国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是:对行为人一般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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