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效民事行为指什么
释义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