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算侵犯隐私权。 每个公民依法享有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是法律没说我们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侵权行为大多数是有害他人,群体,国家利益的。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肖像不受侵犯,个人照片不会被非法利用,或者个人肖像不会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拍摄。如果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用手机拍摄别人是最普遍的侵权行为。 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标准: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十一)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