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由总经理担任,但不一定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滥用法人地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权行使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但必须有书面委托。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兼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签署的文件是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 一、法定代表人是否是总经理 1、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总经理担任,但是并不一定是总经理。 2、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3、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结语 法定代表人既可以由总经理担任,也可以由其他人担任。他们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其行为被视为公司的行为。若滥用法人地位,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并接受监督。他们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但必须有书面委托。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是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