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坏处有以下具体几个方面: 1、婚前。如果房产由两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如果离婚的话,经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房产归持房产证一方。因为是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属于持有房产证的一方; 2、婚后。婚后有了孩子再买房的,如果房产证是写的是孩子的名字,而孩子还未成年,则不具有贷款购房的福利,房子需一次性付清。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贷款对象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