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活中我们经常想把自己居住的房子进行新装或者重装,但因市场上的装修公司水平参差不齐,在履行装修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不遂人意,房子装到一半才发现现实的装修与装修公司销售人员事前的承诺和描述差距较大。遇到类似问题律师建议可以先仔细研究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固定装修公司违约的证据,如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符合双方合同事先约定的解除条件,则你直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对方因其违约于某年某月日解除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即可。当然如果合同签订不够完善,合同里面没有对对方的某种违约行为约定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则你可以先书面告知对方违约并要求对方限期按照合同约定整改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如对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则你再次书面告知对方解除合同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