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重婚罪对孩子有影响 会的。重婚罪也属于刑事犯罪,刑事犯罪记录对子女升学、参军、就业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依据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要件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该行为主要是破坏了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关系。 2、客观要件,重婚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是表现为夫妻一方具有重婚行为,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又或者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而仍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包括了两类主体:第一类是本身已经有配偶的人;第二类是虽然没有配偶的人,但是明知对方已经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的行为人。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与之结婚,抑或者是行为人本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三、重婚罪的责任形式 责任形式为故意。重婚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认为自己的配偶死亡或者认为自己与他人没有配偶关系而再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相婚者必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结婚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或者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或者已婚妇女在被拐卖后,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都是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而阻却责任,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但是,上述妇女又与他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并不缺乏期待可能性,仍应认定为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