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抚养权方不让看孩子,可协商沟通;如不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会陪同探望,并进行说服教育。如仍受阻,可能取消对方的抚养权。1、离婚后,拥有抚养权的当事人不应阻止对方探视孩子,应该进行协商沟通。2、在我国,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如果一方不允许另一方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访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