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公积金办理条件 |
释义 | 一、个人公积金办理条件 1、职工按规定购买自住住房、自建自住住房、翻建或大修私房时,可根据购房协议或建、修房证明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职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仍然不够用时,可由职工的同住人、非同住直系血亲或者配偶向其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上面所列的有关证明,如:户籍、直系血亲或配偶证明。 3、职工离退休、调离上海市或出境定居时,可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在办妥职工离退休或调离手续后,方可同意支取。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住房公积金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取得。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向职工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无误后,方可同意办理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支取。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潍坊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潍坊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一般是20到25个工作日。 二、公积金支取乙方后没有购房资料被委托委托委托委托人可以取公积金吗 可以的(从处购买)所需材料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2、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A4纸复印件1份(封面页、有买受人页、有房屋坐落页、有总房价页、有开发商盖章和本人签字页)3、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如果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代替2)A4纸复印件1份和首付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三、公积金支取验证印鉴用什么方法 公积金提取清册上的预留印章?,财务章是必须要的,但法人章没那么严格也行,不是法人章也可。 一、法人章在用途上的规定:法人章由财务主管保存及盖讫(必须分开保管及盖印)。 二、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的规定: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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