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抚养费 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 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