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本金的筹集方式如下: 1、吸收直接投资 企业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一般可分为三类:吸收国家投资、吸收法人投资和吸收个人投资。 2、发行普通股票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具有管理权、股利不固定的股票。普通股具有股票的一般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最基本部分。 普通股股东一般具有如下基本权利:公司管理权、分享盈余权、出售或转让股份权、剩余财产要求权。 3、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 长期借款按是否需要担保,分为信用借款和担保借款等。 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包括: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定期等额偿还方式;平时逐期偿还小额本金和利息,期末偿还下的大额部分方式。 优点: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较低,借款弹性较大。 缺点:限制条款较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