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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送达地址确认书如何送达,要不要填写送达回证,有无法律规定依据??
释义
    送达地址确认书如何送达,要不要填写送达回证,有无法律规定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的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七种方式。《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直接送达需要填写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留置送达,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转交送达需要填写送达回证,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告送达的,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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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