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企业如何进行国内反倾销申诉 |
释义 | 【导读】我国企业如何进行国内反倾销申诉首先要对进口倾销产品提出申诉,一步一步地进行反倾销申诉工作,尤其重要的是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诉书,而申诉书包括哪些内容在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1、我国企业... 【导读】我国企业如何进行国内反倾销申诉首先要对进口倾销产品提出申诉,一步一步地进行反倾销申诉工作,尤其重要的是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诉书,而申诉书包括哪些内容在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1、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需注意的问题我国产业界对进口倾销产品提出申诉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反倾销申诉工作:(1)凡代表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与进口产品相似的产品的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以下称申诉人),均可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申诉人所代表的国内相似产品的产量应占国内产业的大部分。(2)申诉人应委托在中国合法登记注册的熟悉此项业务的代理人提出反倾销申请。(3)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应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起草反倾销申请书,并同时向商务部递交。对应予以保密的部分申请保密。递交后,申诉人可与上述调查机关分别进行磋商并根据其要求对申请书进行必要的补充,以便立案。(4)立案后,申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国家经贸委发放的损害调查问卷进行回答。同时对应诉方可能提出的意见和辩解,发表看法提出意见。(5)申诉人在初步裁决前,应随时准备接受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办公室的实地核查,并就自己的观点和请求补充材料和证据。(6)商务部应任何利害关系方之请求而举行初裁听证会时,申请人应认真准备,在听证会上陈述己方观点和请求,提出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会后可就应诉方的观点和请求进行驳斥或发表看法,提交补充材料和证据。(7)初裁后,申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初裁的结果进行评述;并回答商务部进一步的调查问卷,接受调查机关的进一步核查。(8)商务部应任何利害关系方之请求而举行终裁听证会时,申诉人应进一步陈述己方观点和请求,提出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会后可就应诉方的观点和请求进行驳斥或发表看法,提交补充材料和证据。(9)终裁后,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提出复审或参加因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的复审。2、申诉书应具备的内容反倾销调查申诉书的撰写是整个反倾销申诉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关于申诉书的内容务必要做详尽和细致。其内容中主要包括下列证据:①倾销,即国外对我出口产品存在倾销行为;②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③倾销的产品与所主张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申诉书应包括那些对申诉人能合理获得的下述材料:(1)利害关系方的情况①申诉人及申诉人所代表的我国国内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每个生产厂商在申诉前3年每年相似产品的产量与产值、所占中国国内销售市场的份额。申诉人应说明申诉人的身份及申诉人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如果书面申诉是有代表国内产业的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应证明该申诉是由代表了该产业的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已知生产商(或国内类似产品生产商协会)的要求提出的,并且尽可能地提供代表这些国内同类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的情况。②申诉人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申诉人或其代表的国内同类产品生产厂商对代理人的授权证书。③被控倾销产品的生产厂商、出口商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及传真。被控倾销产品所属国家的名称,或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名称,每一个已知的出口商或外国生产者的身份以及已知的进口该产品者的名单。(2)被控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情况。①被控倾销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及对产品的具体描述和陈述,在中国关税税则中的序号、原产地和出口国。②被控倾销进口产品在提出申诉前3年内向中国出口的数量及金额。提供被控倾销产品进口数量发展变化的材料,可以用于证明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的程度,影响国内产业状况的情况。③对被控倾销产品在过去一年中实际支付或应予支付的进口价格。应提供被控倾销产品出口价格的材料,或在适当时,被控倾销产品在中国首次向第一个独立买主转售时的价格材料。④被控倾销产品在个贸易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及金额情况。⑤被控倾销产品在出口国或原产地国长长贸易渠道中用于消费的价格或生产成本。如无前述数据,则提供该产品到第三国的价格。应提供被控倾销产品在原产地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出售时的价格材料(或适当时,被控倾销产品从原产地国合伙出口国向一个或多个第三国出售时的价格材料,或被控倾销产品构成价格的材料)。⑥估算的被控倾销产品的倾销幅度。正常价值超出出口价格的差额即为倾销幅度。(3)国内产业受损害的情况和证据国外产商对我倾销出口产品,并不使中国政府当然地有权采取反倾销措施。只有在倾销对国内生产与进口产品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时,才可以实施反倾销措施。证明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的证据,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国内产业损害的情况a、被控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或消费的数量的增长情况。b、被控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对国内相似产品价格的影响情况。与国内相似产品的价格相比,倾销进口的产品是否存在大幅度的价格削减,或者倾销进口产品是否大幅度压低了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或者是否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本可发生的价格增长。c、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相似产品产业的冲击程度。应包括对国内同类产品产业状况的所有有关经济因素和指数的评估,包括实际或潜在的变化,如产量、销售、市场份额、倾销幅度的大小、利润、生产力、投资效益、开工率、价格资金流动、就业、工资、增长率、筹措资本或投资能力及库存等。②国内产业受损害的类型a、实质损害。确定是否存在实质损害时,应综合考虑前述各经济因素。b、实质损害之威胁。确定是否存在实质损害之威胁,应依据事实,而不应仅仅依据宣称、猜测或遥远的可能性。导致倾销将引起损害的情况的变化必须是明显可预测的,而且是迫在眉睫的。c、实质阻碍了国内相似产业的建立。③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证明,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应提供证据表明倾销进口产品和国内产业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内产业存在损害的因素可能有多种,但这些非倾销造成对产业的损害,不得归咎于倾销进口的产品,如以非倾销价格出售产品,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方式的变化,国内外产商之间的竞争,贸易限制措施,技术的发展以及出口实绩和国内产业的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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