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果只登记了自己这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自己的子女的赠与,那么就是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过户的时候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申请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