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也就是说,欺诈是手段,离婚是目的,欺诈只是离婚的手段。欺诈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欺诈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2、欺诈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欺诈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欺诈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一、男方有哪些情况属于骗婚 男性欺诈婚姻一般有以下形式: 1、假结婚,离婚后获得巨额经济补偿; 2、与前妻假离婚,一旦与第三人成功骗婚,离婚后获得经济财富后再婚; 3、老年富裕女性结婚,死后获得巨额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欺骗婚姻是指以婚姻为诱饵,欺骗别人财产的行为。一方以非法占有别人财产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相,以婚姻为诱饵骗取财产,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可以按欺诈罪处理。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夫妻进行在离婚登记之后,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是不能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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