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不能出庭作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出庭作证的人有: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二十九条 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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