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权利是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撤销律师会见权利可能会影响案件处理。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和其辩护人对制作的全部证据有权进行复制、抄录、拍照和提取副本,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并有权请求进行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有权在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搜查、羁押、起诉、审判等环节进行会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拘留所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律师要求会见被扣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拘留所立即安排,并在拒绝律师会见时,书面告知律师和所在的律师协会或者律师事务所。”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权利是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会见权利被撤销,可能会妨碍律师代理当事人的工作,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