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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两种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你舅舅、舅妈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你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你舅舅、舅妈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你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采用哪种办理你自己选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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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