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犯能不能从轻处罚 |
释义 | 重犯能不能从轻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结果加重犯能不能从轻处罚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的,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形的,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条件 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加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 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 结果加重犯的处理 结果加重犯,虽然由于危害结果发生了变化而使法定刑升格,但犯罪行为没有增加,还只是一个。所以,结果加重犯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应当按照法律对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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