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首次办理《出生证明》的资料: 1、产妇分娩医疗机构出具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证复印件; 4、需要母亲亲自来办理,(若办理人员不是新生儿母亲,则要提供母亲的委托授权书) 二、补办《出生证明》的资料: 1、到你所属地区的妇幼保健院补办。 2、将原来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新生儿信息及编号在你所属地区日报上登报作废,报纸一份。 3、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盖骑缝章)。 4、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5、填补发申请表。 6、原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复印件1份(盖单位章)。 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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