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理论上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但在实际操作中,现在房管局的工作效率已经非常高,而且是流程化管理,很难在过户申请已经发起后再叫停下来。 1、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蒙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可以撤销; 2、如果按正规手续过户则不可撤销,只有按买卖协议履行,当对方无法履行时,也属于违约后,可以进行起诉,将房产再次过户回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支付。 3、如果经双方协商,取消此笔买卖,必须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买方一般是不会承担此费用的,因为买方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衍生问题: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过户流程如下: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按照购房合同履行房款支付后,双方携带合同以及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3、申报房屋出售价格、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缴纳税费;5、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