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金额900万判几年 |
释义 |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并申请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申请阅卷,了解案情并制定辩护策略。在审判阶段,律师将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辩论,并争取有利的判决。因此,早期聘请刑事律师对于刑事案件有利,特别是家人涉案时。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刑事案件,很多人都是等到了法院开庭这一步再去请一位刑事律师去辩护,但其实刑事案件分为三阶段的: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 律师可以: 1)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 3、审判阶段:这是最关键的阶段。 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通过事实和法律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综合来说,刑事案件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如果说家人涉及刑事案件的话,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建议找一位刑事律师去处理。 结语 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解释,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事案件的处理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申请取保候审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申请阅卷,制定辩护策略。在审判阶段,律师通过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辩论,争取犯罪嫌疑人的利益。综上所述,早期聘请刑事律师对于案件的处理更有利,特别是在家人涉及刑事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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