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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如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如何合理追偿被迫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何合理追偿被迫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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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