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法对于体罚的规定 |
释义 | 教育法对于体罚的规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组织的老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老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组织或教育部门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解职。 2、老师殴打、体罚学生的,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3、老师殴打、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除由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外,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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