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宠物并不能带上火车,只能进行火车的托运,需要办理检疫证明并且要准备运输的笼子食物等。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六十四条 下列物品应提供的运输证明为: 1.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文件或当地铁路公安局(处)或公安分局(分处)的免检证明。 2.托运枪支应提出运往地市(县)公安局的运输证明。 3.托运警犬应提出公安部门的书面证明;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应提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4.托运免检物品应提出当地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的免检证明。 5.托运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如精神和麻醉药品应提出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6.托运动、植物时应提出动、植物检疫证明。办理时,将检疫证明的二联附在运输报单上以便运输过程中查验。 7.一批或一辆行李车内装载的件数不得超过20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并不得与感光材料以及活动物配装,与食品配装需要隔开2米以上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