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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如下:
    1、异议股东对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2、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3、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司收购纠纷的处理
    1、协商方式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就股权收购问题与公司协商,如果双方就该问题达成协议则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就已经行使完毕,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通过诉讼行使该权利的。
    2、诉讼方式
    如果双方未能在60日内就股权收购达成协议的,异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即协商期满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所持股权。
    二、公司法第74条有什么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小股东利益怎样保护
    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方法有:
    1、行使查阅、复制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小股东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4、小股东利益受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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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