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侦打电话是不是说明立案了? |
释义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作出财产刑判决后,如果犯罪分子有履行能力,而没有执行财产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在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如果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人民法院应当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罪犯在服刑期间本人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及时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减刑时应随案移送以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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