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要件: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部门供应;2.过失心态;3.国家对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4.部门不按规定检测或违反操作规定,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 法律分析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2、主观要件是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4、客观要件即经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导致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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