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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失业证要具备什么手续?
释义
    办失业证需要的手续:用人单位出具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
    一、个人失业证明怎么写
    写明身份信息,以及住址,写明现状无业,持相关证件到劳动保障站或城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并填写《城区求职人员登记表》失业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且要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二、失业金网上审核通过了怎么领取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5、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
    三、失业金可以领几次
    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总之,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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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