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如下: 个体工商户 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 登记申请书 。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申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有两种情况,其程序分别如下: 一、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 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 经营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