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限制 |
释义 | 企业名称权的主旨是:企业自成立起享有名称权,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与其业务相符,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可以在字号后使用国家名称或行政区划地名,只允许使用一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需经市、县工商局初审并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 法律分析 1.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名称或者具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4.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 5.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先经所在市、县工商局初审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 拓展延伸 个人独资企业命名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命名规定是指在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时,需要遵守的命名规范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首先,名称必须真实、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名称应当具有明确的标识性和识别度,不能与已有企业重名或者过于相似,以避免混淆和误导;此外,名称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德、有损社会风气的内容,不能涉及敏感词汇或违禁行业。个人独资企业命名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同时也有利于消费者对企业进行准确辨识和选择。 结语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命名规定是为了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标识性,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在命名时,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名称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权益。同时,名称应具有明确的标识性和识别度,避免与已有企业重名或相似,以免混淆和误导。此外,名称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能涉及敏感词汇或违禁行业。遵守个人独资企业命名规定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