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丈夫有外遇离婚后反悔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双方当事人因男方有外遇而协议离婚,在登记离婚前能够及时反悔;如果符合请求赔偿的情形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二、女方要求赔偿的具体标准 女方要求赔偿的标准是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丈夫有外遇向法院起诉离婚有效吗 丈夫有外遇协议离婚后,如果外遇行为符合请求赔偿的情形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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