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如何认定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
释义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主旨是确定构成该罪的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并解释了该罪的刑罚标准。该罪侵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涉及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刑罚标准根据数量和犯罪情节而定。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 法律分析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的标准有单处罚金,判处拘役,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毒品原植物幼苗的数量及犯罪情节。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非法携带的毒品原植物幼苗的数量和犯罪情节确定的,包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涉嫌该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具体的量刑标准取决于非法携带的毒品原植物幼苗的数量及犯罪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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