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1、提议离婚的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其居民身份证; 2、提议离婚的夫妻结婚证; 3、提议离婚的夫妻离婚协议; 4、提议离婚的夫妻应提交两张两寸单身上半身的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大陆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