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家庭暴力的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报案。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没有报案能力的人,若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其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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